
保险访谈 - 王治超:新时期关于保险文化的初步思考
11月18日,2011年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年会在桂林召开,此次年会的主题为“关于寿险市场和渠道的思考”。会中中国
下面是王治超在大会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我们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关系到保险行业,更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福祉。为此,结合近年来个人这方面的研究心得,借助广州信平召开的2011年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年会,在这个群贤必至、专家云集的会议上与大家交流,不对的请大家批判指正。
一、保险文化建设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节点上
(一)全球
(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当下传统文化断代断层后复兴国学的号角。曾几何时,在打倒孔家店和破四旧下,我们把传统文化的“洗脚水和孩子”一起扔到了门外,经过三十年计划经济、三十年市场经济之后我们发现一味的经济发展已驱使社会进入到一个诚信不再、道德滑坡的尴尬和互害的状态,现在是到了我们有能力、有机遇且必须把“孩子”重新捡回来的时候。西方的资本主义与文艺复兴相伴出现,日本的近代化与新儒学互为支撑,一个新兴大国的发展如果不从传统文化去寻找自己的根的话,那其实我们是漂浮无着的。文化不是一个花架子,而是实实在在的国人基因,中华五千年文明能够传承下来一定是有道理的,因为典籍还在、精神还在,所以使得我们重新有机会去认祖归宗、去亲近亲人,而不再是漂泊无依的孤魂野鬼,或是西方文化的牺牲品。保险业三十年的发展,学来学去全是西方的精算、西方的销售技巧,围绕着行业和企业的成功,讲述着资本的故事,而较少谈论客户的利益和行业的价值,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这个行业就是无根的。所以我觉得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绝对不仅仅是文化产业的事,而是全中国人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要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再解读,从国家层面中对优秀传统文化予以肯定。从行业来看,就必须实现保险这一泊来品的落地,与中华文化有机溶合。
(三)回顾保险的发展史,保险应当有很好的传统基因。因为保险的发源来自于宗教机构的慈善关怀,最早的组织形式是相互制保险公司,体现的就是互助共济的文化。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个单独的个人和家庭都无法独自面对市场变化的风险和社会转型的风险,所以大家需要绑在一起取暖,需要一个风险的池子,来进行风险的对冲和管理。保险本身就是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风险分散机制。现在美国做得非常好的西北人寿、纽约人寿、StateFarm等,都还是相互制的,它们拒绝了“非相互化”;而大部分进行非相互化的公司其实是为保险的全球化进行资本筹集,去开拓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且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损失惨重。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已经忘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保险本义。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他人利益的强调远远大于利己,因为利己的事情不用教都会,而利他的事情是非得有教化才会留下烙印;一个人学好人很难,但是想学坏很容易。中华文化和保险文化在根子上其实应当是完全一致的,中国保险文化应该成为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载体。保险是市场经济的助推器,更是社会生活的稳定器。通过保险机制让脱贫的人在遇到无法承受的风险时仍然留在小康和中等阶级的队伍中,保证人口结构是一个橄榄型至关重要。国有保险公司如何在股份制改造,在上市潮和市场化中不迷失国有的本性,股份制公司如何引入相互制公司的基因和运行机制,这涉及到中国保险业的核心价值观。
(四)十二五开启了中国保险业新的五年征程。保险行业“十二五”规划虽然没有提到保险文化这个概念,但在“社会公信力显著增强”这部分讲到了类似的含义,“社会公信力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险业逐步成为受社会尊重和信赖的金融服务行业。保险信用体系初步建立,诚信文化体系和惩戒失信机制日益完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和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形成科学有效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保险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诚信理念贯穿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体现在从业人员的具体执业行为,诚信文化与企业文化深入融合,服务更加标准、更加规范、更加优质。”
(五)保监会已率先成立保险消费者保护机构,这将为保险行业优秀文化建设提供新的动力。在借鉴国际金融危机教训的基础上,中国保监会已经成立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险机构,并正进行密集的调研,相信不久将拿出该机构的三定方案。尽管从监管理论来说,保监会的首要监管目标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成立单独的机构依然会在保险消费者利益方面更有建树,更有作为,老百姓也有理由期待一个更加人性化和友好的保险行业新气象。
二、加强新时期保险文化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以前保险行业谈保险文化建设其实已经很多了,比如说“以诚信文化为核心,以合规文化、责任文化、爱心文化和创新文化为主要内容,以和谐文化建设为最终依归”等等,其实文化建设就是寻找保险的本质,保险发展之道,“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这些文化的内核实际上都必须通过一系列表象来体现的,表现在行业的很多的错综复杂的管理里面。保险发展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有很多参与方,这种参与是否和谐、是否共存共赢,实际上表明,这种“保险之道”的文化是不是得到了真正落实。所以我认为中国要建设一个好的保险文化,保险文化既是上一轮保险发展的结果,也是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保险文化的开始,所以,保险文化既是一个起点也是一个终点,通过文化创新、文化推动,希望到了十二五末,我们又会看到一个不断改进的、不断优化的中国保险文化。文化是个动词,是以文化人,是知行合一。所以要谈文化,就要避免“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一事无成”的空谈,把文化做成一个虚浮的东西。我今天讲文化,说实话,我很忐忑,个人的文化修行和文化素养还是不到位的,但是我希望通过这个平台的发言和学习,对这个行业,包括对我自己个人有一些小小的改变。如果这个行业有些人因为我的发言而有一点小小的改变的话,那我就很知足了。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对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仅做一个提及。要建设一个优秀的保险行业文化,必须要:
(一)保险不仅要为资本服务,更要为劳动者服务。
(二)保险不仅要保障股东的利益,更要为保障客户的利益。客户是经济的基础,是保障的来源,要关心员工的利益和客户的利益,公司的成长不仅仅只有员工,还有客户。
(三)保险不仅要加强精算科学性,更要关注产品人性化,保险不仅要关注事前的定价,更要关心事中的管理和事后的评估。不要一亏本就叫停,一赚钱闷声大发财,产品是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尤其是事后的校正。
(四)保险不仅要重视销售和市场,更要关心理赔和客户。
(五)保险不仅要关心分红产品,更要关心保障性产品。
(六)保险应是互助共济的天使,不应是攫取不当利益的魔鬼。不是说公司不要利益,但是一定要有正当的利益。总之,保险应当更多一点人性、更多一点佛性,而少一点狼性。我知道现在全社会都在转型,有很多的谈狼性文化的书,我认为狼文化是要求人勇猛精进,要勤勉有力,要讲求团队,而不是嗜血,更不仅仅是嗜血。狼不是一定要去吃很多羊,只要维系生存就好了,即便要吃更多的羊,也要顾及行业的生态平衡。
三、关于保险文化建设下一步的思考
(一)建立一个优秀的保险文化应当成为全行业的共识,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是跟我没关系,提倡保险文化不是赶时髦,更不能虚化保险文化,我们不能把文化矮化,成为知识甚至是一个技术,更不能把它阉割成一个符号。文化应该是在我们周围的,在我们生活中的,我们要思考怎么样才是正确的。古典经济学有很多的理念、概念是很好的,如奥地利须学派的“帕累托优化”,就是说我们不能去损害别人的利益,所以不管是哪一种文化,都能创造社会的福利,让每个人得以生存。
(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应是改善行业的起点。
(三)文化不是一个无形的东西,而是体现在保险全过程。
(四)道德和法律是推动行业文化建设的两个抓手。文化首先要自律,道德很重要。我知道,道德的水平在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破坏之下,现在谈道德成了一个很荒唐的事了,正因如此,才更需要大谈特谈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因为只有道德,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当然,法律是社会的最低道德,是一个兜底,所以法律建设和道德建设是推进文化进步的两个抓手。
(五)保险机构是塑造行业优秀文化的主体。
(六)监管和协会在行业文化建设中应发挥应有作用。
以下我结合中国传统文化讲一讲我对保险文化内容方面的认识。
谈到文化,大家都会想到国学,都会谈到儒释道,其实国学中诸子百家很多,如易中天曾说,易中天“我读先秦诸子”:读孔得仁,读孟得义,读老得智,读庄得慧,读墨得力行,读韩得直面,读荀得自强。我自己提了一个观点,中国保险的发展要与中国制度和传统文化相对接。欲理解当前中国保险业的实际并有所改善,需要至少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是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必要性和正确性。
二是掌握西方商业保险发展中地区人类文明成果的所有制度安排和现代技术。
三是在不断增加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的同时推进保险和风险管理理念的中国化,以为中国人民的福祉服务。
西方保险的一些科学的东西,代表人类文明成果的东西,我们一定要继承,在其后我们要做成两个对接,即进行制度对接和文化对接。台湾江朝国教授是我在保险同行里面到现在为止看到唯一的专家在谈销售人员的慈悲观。没有慈悲心怎能销售保险?或者说保险一定会做偏。我觉得理赔人员一定要应有这样的道德——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知行合一是我在中华文化中感受最深的,希望大家更重视文化建设,种了好因才有好果。我们要深信因果。孔子的论语,就是慎终追远。中国文化讲了很多,是关于人禽之辩的道理。论语里面讲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述而篇中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现在的义利之辩是中国的社会频频发生有毒食品的事件,所以加强道德建设,减少经济利益对人的刺激,重新审视保险带给人们的社会价值,这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这是我今天到这边来跟大家分享我对保险文化研究的一点点心得,希望为大家有一点启发,说的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批判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