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险种 - 奔驰进水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车主王先生的奔驰车于2011年6月下旬在某
官司打到法院,保险公司提出“
律师点评
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该赔
丁鹏律师认为,本案中保险公司应承担事故责任,给予理赔。理由如下:《保险法》第17条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条款文本,并就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向投保人进行提示和说明,并且这里的“提示”应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这里的“说明”应该“明确”。
以上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该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履行以上法定义务,就要依法承担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后果,并且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法律效力。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暴雨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根据相关规定,暴雨是指连续24小时雨量达50毫米以上的降雨。丁鹏律师为此特意到气象部门调查取证,根据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保险事故发生时事故地点的降水确达暴雨。
故此,本案从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和保险条款关于“暴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赔偿”的规定两个角度看,被告保险公司均应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