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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民资与国企混搭成为地方保险公司发展趋势

民间资本进入保险领域相对容易,但往往缺乏足够的耐心去等待盈利。

“相对于银行业与证券业,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较为容易。”

这是记者就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一事进行采访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现在我们想要低调做事,不方便接受采访。”

这是记者在本次采访过程中,听到更多的一句话。

前者证实了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业容易,而后者则反映了目前民营企业在投资保险公司后,所面临的尴尬处境。

准入大门常开

在国内金融领域中,保险行业不但对外开放最早最彻底,也是对民间资本限制较少的行业。

“新36条”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在吸收民间资本进入方面,保险业在过去5年做得很好,中国保险市场上民间资本所占比重已经超过了40%,远高于其他金融行业。

在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相当数量的公司都具有民营背景。

“中国对于民间资本进入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并没有限制。”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开涛对本刊记者表示。

关于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市场准入,根据2009年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以及《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都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上述两种中介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公估机构,现行《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中规定,公估机构的组织形式还可以是合伙企业。

设立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由此看来,民营企业若想设立或投资一家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并非难事。

从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中的规定来看,民间资本进入保险公司,也并无身份方面的特殊限制。

民间资本若想投资成立一家保险公司,除了要符合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规定以外,只需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即可。

“许多保险公司都拥有民营背景。”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对本刊记者表示。

实际上,在中国设立保险公司的基本原则为许可设立原则,即设立保险公司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从上述规定看来,对于民间资本投资保险公司,监管层也并无严格限制。

不仅如此,根据2010年5月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监管层还放宽了原先单个股东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0%的规定。

“国家一直都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而保险行业在这一方面是做得最好的。”王稳说,“石油等垄断行业,民间资本进入的例子比较少,银行业也比较少,保险业相对较多。”

本刊记者发现,在近两年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中,利安人寿、前海人寿、众诚汽车保险、锦泰财险等都具有鲜明的民资背景。

而前几年成立的保险公司中,合众人寿、生命人寿的控股股东均为民营企业。

王稳说:“从十四大确立改革方向后,中央一直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特别是1994年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后,提出‘抓大放小’、‘股份制改革’战略,许多国有企业以及一些小的企业通过拍卖、改组等方式已经民营化。90年代以来,民营化之路一直在进行。近几年,新设立的保险公司都具有民营背景。”

“90年代以来,党和国家对民营资本鼓励的方针没有变化,而且这两年来民营资本也在大举进入各行业,国家对于其进入保险行业并无严格限制。”王稳说,“这个渠道是通畅的,没有限制民间资本的进入,包括保险公司、中介公司。”

“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公司并非新鲜事物,而且非常普遍。”他说。

从保监会近几年接连批准设立了多家保险公司来看,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印证。